
佚名 | 连载中 9.4万字
第一条(超人类登记法) 所有超人类必须向沃特公司登记真实身份、能力类型、能力等级及居住地址。 未登记者视为非法超人类,彦祖有权当场剥夺其能力或消灭。 第二条(能力使用许可法) 超人类使用任何能力(包括飞行、力量、射线等)前必须获得沃特书面批准。 自卫、救援等紧急情况需在事后24小时內提交说明。 未经许可使用能力者,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,轻则能力剥夺,重则处决。 第三条(忠诚宣誓法) 所有超人类必须每月在公开场合向彦祖宣誓效忠,承认彦祖为人类与超人类的唯一守护者及法律化身。 拒绝宣誓或宣誓后有不敬言行者,立即剥夺能力並终身监禁。 第四条(超人类生育管制法) 超人类之间的生育、超人类与普通人的生育,必须提前向沃特公司申请许可。 未经许可所生子女,由沃特公司收归国有,统一在指定机构抚养。 任何私自抚养或隱藏超人类后代的行为,视为叛国。 第五条(反叛与顛覆法) 任何超人类参与、策划或支持反对彦祖、沃特公司或本法案的活动,包括但不限於加入秘密组织、传播反彦祖言论、协助恐怖分子一律判处能力永久剥夺,並处死刑。 第六条(超人类媒体管控法) 所有涉及超人类的新闻报导、社交媒体发布、影视作品,必须经由沃特公司审查並加盖彦祖形象批准章。 超人类本人不得私自接受採访、直播或发表个人言论,违规者首次剥夺能力,再次处决。 第七条(超人类义务徵召法) 沃特有权隨时徵召任何超人类执行任务(包括战斗、宣传、维持秩序等)。 被徵召者不得拒绝或推諉,否则按叛国处理。 任务期间造成的平民伤亡或財產损失,由沃特公司统一免责,进行补偿。 第八条(超人类財產管理法) 所有超人类的商业代言、演出、社交媒体收入等,必须通过沃特公司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