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佚名 | 连载中 20.5万字
07-14 18:35 | 第八十二章 法涅斯 綾华我推荐你换个髮型
法涅斯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欠了提瓦特一大笔钱,不然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折磨他。 六个月前穿越到枫丹,从一具冻僵的小身体里醒过来的时候,雨水正哗哗地往脸上拍。 躺在那条臭烘烘的小巷子里,脑子里最后残留的记忆还是昨天晚上加班时泡的那桶红烧牛肉麵。说真的,如果早知道穿越会让他连那口汤都喝不上,他寧愿继续上课。 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。 成了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,没有摩拉,没有房子,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。唯一剩下的,就是脑袋里那堆穿越前熬夜追过的网文。什么玄幻、仙侠、都市异能、穿越重生,应有尽有。 那些小说里主角穿越后不是称王称霸就是开掛修仙,而他法涅斯,一个年仅六岁的小豆丁,能做的事情只有一件——靠著前世的记忆,给枫丹廷的书店投稿。 於是他就这么开始了自己的“文学生涯”。 《傲娇水神爱上我》《两个女同事的故事》《全职执行官》《重生之我是天理的亲儿子》…… 总之市面上什么火他就写什么,反正前世看了那么多套路,闭著眼睛都能编出三百万字。 书店老板从最开始的不屑一顾,到后来的欲罢不能,再到最后哭著求他多写几本,整个过程只用了三个月。 法涅斯靠著这点稿费,勉强租了一间不错的阁楼,每天啃著法棍过日子。他虽然只有六岁,但心態已经像六十岁的老头一样佛系——能不饿死就行,要什么自行车? 然而命运的魔爪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。 那天下午,法涅斯刚从书店领完稿费,怀里揣著三万摩拉,盘算著今晚要不要奢侈一把买个限量款的草莓蛋糕。他蹦蹦跳跳地拐进小巷,然后就看到了两个穿著愚人眾制服的藏镜仕女,正站在他出租屋的门口。 那一刻,法涅斯的脚步顿住了。 他认出了那个標誌性的制服——愚人眾。这帮傢伙在枫丹的名声算不上好,但也算不上差,顶多就是被人当成外交人员敬而远之。 但法涅斯心里清楚得很,如果他没记错的话,愚人眾底下有个地方叫壁炉之家,而壁炉之家有个习惯,就是到处收养孤儿。...